汤姆和哈克两人意外地发了横财,这下轰动了圣彼得堡这个穷乡僻壤的小村镇。读者读到这里可以松口气了。钱数多不说,又全是现金,真让人难以置信。到处的人们都在谈论此事,对他表示羡慕,称赞不已,后来有人因为过份激动,结果被弄得神魂颠倒。现在,圣彼得堡镇上每间闹鬼的屋子都被掘地三尺,木板被一块块拆掉,为的是找财宝——而且这一切全是大人们的所为,其中一部分人干得十分起劲和认真。汤姆和哈克两人无论走到哪里,人们都巴结他俩,有的表示羡慕,有的睁大眼睛观看。两个孩子记不得以前他们说话在人们心目中是否有份量,再现在大不一样。他们无论说什么,人们都看得很宝贵,到处重复他俩的话。就连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认为意义重大。显然,他俩已失去了作为普通人的资格,更有甚者,有人收集了他俩过去的资料,说以前他俩就超凡不俗。村里的报纸还刊登了两个小孩的小传。
道格拉斯寡妇把哈克的钱拿出去按六分利息放债,波莉姨妈委托撒切尔法官以同样利息把汤姆的钱也拿出去放债。现在每个孩子都有一笔数目惊人的收入。平常日子以及半数的星期日,他俩每天都有一块大洋的收入。这笔钱相当一个牧师的全年收入——不,准确地说,牧师拿不到那些,只是上面先给他们开张空头支票而已。那时,生活费用低,1元2角5分钱就够一个孩子上学、膳宿的费用,连穿衣、洗澡等都包括在内。
撒切尔法官十分器重汤姆,他说汤姆绝不是个平庸的孩子,否则他不会救出他的女儿。听到贝基悄悄地告诉他,汤姆在校曾替她受过,挨过鞭笞时,法官显然被感动了。她请求父亲原谅汤姆。汤姆撒了个大谎主要是为了替她挨鞭笞,法官情绪激动,大声说,那个谎是高尚的,它是慷慨、宽宏大量的谎话。它完全有资格,昂首阔步,永垂青史,与华盛顿那句曾大受赞扬的关于斧头的老实话①争光!贝基见父亲踏着地板,跺着脚说这句话时显得十分伟大了不起,她以前从没见过父亲是这个样子。她直接跑去找到汤姆,把这事告诉了他。
①据说华盛顿总统小时候用父亲给他的小斧子曾把一棵樱桃树砍掉,当父亲追问时,他不怕受罚,诚实地承认了自己的过错。
撒切尔法官希望汤姆以后成为一名大律师或是著名的军人。他说他打算安排汤姆进国家军事学院,然后再到最好的法学院接受教育,这样将来随便当律师、做军人或是身兼两职都行。
哈克·费恩有了钱,又归道格拉斯寡妇监护,这样他踏入了社交圈子——不对,他是被拖进去,被扔进去的——于是他苦不堪言。寡妇的佣人帮他又梳又刷,把他收拾得干干净净,每晚又为他换上冷冰冰的床单。哈克想在上面找个小黑点按在心口做朋友都找不到。他吃饭得用刀叉,还要使餐巾、杯子和碟子;他又得念书,上教堂。说话枯燥无味没关系,但谈吐要斯文,他无论走到那里,文明都束缚着他的手脚。
就这样,他硬着头皮忍受着,过了三个星期。突然有一天他不见了。寡妇急得要命,四处去找他,找了整整有两天两夜。众人们也十分关注此事,他们到处搜索,有的还到河里去打捞。第三天一大早,汤姆挺聪明,在破旧的屠宰场后面的几只旧空桶中找人,结果在一只空桶中发现了哈克,他就在这过夜。哈克刚吃完早饭,吃的全是偷来的剩饭菜。他抽着烟斗,正舒服地躺在那里休息。他邋遢不堪,蓬头垢面,穿着往日快快活活时那套有趣的烂衣服。汤姆把他撵出来,告诉他已惹了麻烦,要他快回家。哈克脸上悠然自得的神情消失了,马上呈现出一脸的愁相。他说:
“汤姆,别提那事了,我已经试过了,那没有用,没用,汤姆。那种生活不适合我过,我不习惯。寡妇待我好,够处,可是我受不了那一套。她每天早晨叫我按时起床;她叫我洗脸;他们还给我使劲地梳;她不让我在柴棚里睡觉。汤姆,我得穿那种倒霉的衣服,紧绷绷的,有点不透气。衣服很漂亮,弄得我站也不是,坐也不行,更不能到处打滚。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到过别人家的地窖里,也许有许多年了。我还得去做礼拜,弄得浑身是汗——我恨那些一文不值的布道辞!在那里我既不能捉苍蝇,也不能嚼口香糖,星期日整天不能赤脚。吃饭、上床睡觉、起床等寡妇都要按铃,总而言之,一切都井然有序,真让人受不了。”
“不过,哈克,大家都是这样的。”
“汤姆,你说得没错,不过我不是大家,我受不了,捆得那样紧真让人受不了。还有,不费劲就能搞到吃的东西,我不喜欢这种吃法,就是要钓鱼也得先征求寡妇的同意,去游个泳也得先问问她,真他妈的,干什么事都要先问她才行。说话也得斯文,真不习惯——我只好跑到阁楼顶上胡乱放它一通,这样嘴里才有滋味,否则真不如死了算,汤姆。寡妇不让我抽烟,不让我在人前大声讲话,或大喊大叫,还不许我伸懒腰,抓痒痒——”(接着他显得十分烦躁和委屈的样子。) “还有呢,她整天祈祷个没完!我从来也没见过她这样的女人。 我得溜走,汤姆——不溜不行呀,况且,学校快要开学了,不跑就得上学,那怎么能受得了呢。汤姆?喂,汤姆,发了横财并不像人们说得那样是个非常愉快的事情。发财简直就是发愁,受罪,最后弄得你真希望不如一死了之。这儿的衣服我穿合适,在桶里睡觉也不错,我再不打算离开这儿。汤姆,要不是那些钱,我根本不会有这么多的麻烦事情,现在,你把我那份钱也拿去,偶尔给我毛把钱用就行了,不要常给,因为我觉得容易得到的东西并没有什么大价值。请你到寡妇那儿为我告辞吧。”
“噢,哈克,你知道,我不能这样做,这不太好。你如果稍微多试几天,就会喜欢那种生活的。”
“喜欢那种生活——就像喜欢很长时间坐在热炉子上一样。我不干,汤姆,我不要当富人,也不想住在那闷热倒霉的房子里。我喜欢森林、河流、那些大桶,我决不离开这些东西。真是倒霉,刚弄了几条枪,找到了山洞,准备去当强盗,却偏偏碰上了这种事情,真让人扫兴。”
汤姆瞅到了机会——
“喂,哈克,富了也能当强盗啊。”
“真的吗?你说话当真,汤姆?”
“当然当真,就像我人坐在这儿一样,千真万确。不过,我们不接受不体面的人入伙,哈克。”
哈克的高兴劲被一下子打消了。
“不让我入伙,汤姆?你不是让我当过海盗吗?”
“是让你当过,不过这跟入伙没什么关系,总的说来,强盗比海盗格调要高。在许多国家,强盗算是上流人当中的上流人,都是些公爵之类的人。”
“汤姆,你一直对我很好,不是吗?你不会不让我入伍,对吧,汤姆?不会不让我入伍吧,汤姆,是不是?”
“哈克,我不愿不让你入伍,也不想那么干,不过要是让你进来,别人会怎么说呢?他们会不屑一顾地说:瞧汤姆·索亚那帮乌合之众,全是些低贱的人。这是指你的,哈克。你不会喜欢他们这么说你,我也不喜欢。”
哈克沉默了一会,思想上在作激烈的斗争。最后他开了腔:
“得,我再回到寡妇家里应付上一个月,看能不能适应那种生活,不过汤姆,你会让我入伍,对吧?”
“好吧,哈克,一言为定!走,老伙计,我去跟寡妇讲,让她对你要求松一些。”
“你答应了,汤姆?你答应了,这太好了。在些难事上,她要是能宽容一些,我就可以背地里抽烟、诅咒。要么挺过去,要么完蛋拉倒。你打算什么时候结伙当强盗?”
“噢,这就干。把孩子们集中起来,也许今晚就举行入伙仪式。”
“举行什么?”
“举行入伙仪式。”
“什么叫入伙仪式?”
“就是发誓互相帮忙,永不泄密。就是被剁成肉酱也不能泄密。如果有人伤害了你,就把他和他全家统统干掉,一个不留。”
“这真好玩,真有意思,汤姆。”
“对,我想是好玩。发誓仪式得在半夜举行,要选在最偏僻、最恐怖的地方干。闹鬼的房子最好,可现在全被拆了。”
“半夜时分干还是不错的,汤姆。”
“对。还要对棺材发誓,咬破指头签名呐。”
“这才真有点像样呢!这比当海盗要强一万倍。汤姆,我到死都跟着寡妇在一起了。我要是始终能成为一名响当当的强盗,人人都会谈到我,那么,我想,她会为自己把我从困境中解救出来而自豪。”
故事至此结束。因为这确实是个儿童的故事,所以写到这里必须搁笔,再写下去就得涉及到成人时期。写成人的故事,作者很清楚写到结婚成家就算了事,但是写青少年则得见好就收。
本书中的人物有许多仍然健在,过着富裕快乐的生活。有朝一日再来续写这个故事,看看原来书中的小孩子们长大后做什么,这也许是件值得做的事情。正因为如此,明智的做法就是现在不要越俎代庖。